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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法完成四十年来首次全面修订!2027年1月1日起施行

商标法完成四十年来首次全面修订!2027年1月1日起施行

2026-07-13 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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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26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,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这是商标法自1983年施行四十多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,由原来的8章73条增加为9章87条,不是简单的条文修补,而是对商标制度运行逻辑的一次整体更新。

本文选取几个关键变化点进行新旧对照,更直观感受修法力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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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| 篇章结构:从“8章73条”到“9章87条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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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《商标法》2026年新《商标法》
8章73条9章87条
注册条件分散在各章新增第二章“商标注册的条件”专章


新法新增“商标注册的条件”专章,将原先散落在总则、审查章节的注册规则全部归集,实现“准入—申请—审查—存续—无效—监管—保护”全流程闭环体例







02 | 商标定义: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“商标使用”



  • 2019年旧法

    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,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,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,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。


  • 2026年新法

    第二条 本法所称商标,是指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……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,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,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,用于识别和区分商品来源的行为。
    前款所称商标的使用,包括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的使用行为。


  • 变化要点:

  • 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“商标”的法定定义;

  • 新增“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”实施的使用行为受本法调整,填补了数字经济时代商标使用认定的法律空白。





03 | 可注册要素:动态标志入法



  • 2019年旧法

   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,包括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和声音等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。


  • 2026年新法

    第十四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,包括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、声音、动态标志等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。


  • 变化要点:

  • 新增“动态标志”作为可注册要素,APP开屏动画、品牌形象短片、动态Logo等均可申请商标注册;

  • 同时反向排除“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、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动态效果”,防止功能性特征被垄断





04 | 注册门槛:从“恶意”到“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”



  • 2019年旧法

    第四条 ……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,应当予以驳回。

  • 2026年新法

  • 第十九条 不以使用为目的,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,不予注册。

  • 不得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。

  • 变化要点:

  • 将“恶意”这一较主观的标准,调整为“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”这一更具可操作性的客观标准;

  • 新法第54条配套新增行政处罚:恶意申请造成不良影响的,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




05 | 异议期:从3个月缩短为2个月



  • 2019年旧法

   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,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……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。


  • 2026年新法

    第三十六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,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……可以向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。


  • 变化要点:

  • 异议期大幅缩短三分之一,企业商标监测和异议决策需更加高效,建议提前建立商标监测机制。





06 | 驰名商标保护:不再区分注册与否



  • 2019年旧法

    第十三条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、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,误导公众……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。


  • 2026年新法

    第二十一条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、摹仿或者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,误导公众,致使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,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。


  • 变化要点:

    删除“已经在中国注册”这一限定条件,未注册驰名商标也可获得跨类保护。





07 | 禁止注册标志:新增政治性禁用条款



  • 2019年旧法

    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:
    (一)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国歌、军旗、军徽、军歌、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……

  • 2026年新法

    十五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:

    (一)同中国共产党的名称、党旗、党徽、勋章或者重要理论成就、历史事件相关的标志性要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;

    (二)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国歌、军旗、军徽、军歌、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……

  • 变化要点:

    在法律层面首次明确中国共产党名称、党旗、党徽及重要理论成就、历史事件相关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。





08 | 行政处罚:力度大幅提升



违法情形2019年旧法2026年新法
误导公众使用注册商标责令改正(无罚款规定)违法经营额≥5万:处5倍以下罚款
无违法经营额:处25万元以下罚款
逾期不改:撤销注册商标
恶意申请商标注册仅驳回/无效警告+10万元以下罚款

总的来看,新法从“重注册”向“重使用、强保护”深刻转型。距离2027年1月1日施行还有约半年过渡期,建议企业尽快对照新旧变化,盘点商标注册与使用情况,做好合规准备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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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D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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